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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地区交通事故赔偿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数据(包括交通事故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一)赔偿项目(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 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误工费=年工资额÷年天数(365)×误工天数(日历天数)。 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 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费: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且无法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上一年度“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标准计算。【最新】 例如:2022年,浙江省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28825元,误工费=年工资额(128825)÷年天数(365)×误工天数(日历天数),即误工1天,误工费可得128825/365*1=352.95元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 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如果有护理依赖,赔付比例分三等:完全护理依赖100%、大部分护理依赖80%、部分护理依赖50%,故一、二、三级护理依赖应对照上述护理依赖等级确定护理费。护理期限应计算至患者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止。 ★护理费:护理人没有收入的,可以参照上一年度“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标准计算。【最新】 例如:护理人员基本上都是参照误工费进行计算,2022年,浙江省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28825元,护理费=年工资额(128825)÷年天数(365)×护理天数(日历天数),即误工1天,护理费可得128825/365*1=352.95元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受害人及必要的陪同人同城就医以30元/日计算,异地就医以实际票据为准。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